近日,國家檔案局辦公室印發《關于組織申報2024年度國家重點檔案保護與開發工程項目的通知》。通知對項目申報范圍和程序作出規定,并明確了申報工作的具體要求。
2024年項目申報范圍為:國家重點檔案基礎體系建設項目、國家重點檔案專題保護開發項目和區域性國家重點檔案保護中心項目。其中,國家重點檔案基礎體系建設工作以加強歷史檔案保管保護基礎性工作為重點,對副省級以上國家綜合檔案館館藏明清檔案、民國檔案、革命歷史檔案安排實施基礎體系建設項目,內容包括檔案清點、整理、著錄、數字化以及文件級檔案目錄的補充與完善。
國家重點檔案專題保護開發項目包含重大專題保護開發任務和重點專題保護開發任務。重大專題保護開發任務主要圍繞宣傳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闡釋黨的百年奮斗重大成就和歷史經驗、抗日戰爭檔案匯編、中國檔案文獻遺產宣傳推介、滿蒙文檔案和涉外檔案等內容組織申報。重點專題保護開發任務主要圍繞“四史”教育、歷史文化傳承、紅色檔案開發等方向組織申報。
區域性國家重點檔案保護中心應圍繞區域內國家重點檔案保護工作的需求,圍繞國家重點檔案修裱、脫酸、仿真復制等檔案保護項目和檔案保護技術培訓項目組織申報。
項目申報工作由國家檔案局檔案館(室)業務指導司負責;《抗日戰爭檔案匯編》編纂任務項目由國家檔案局政策法規司負責;各地項目申報工作由省級檔案主管部門負責組織。